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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应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

时间:2020-10-13 10:00:24 点击:

  核心提示: 新时期如何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助推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应基于文化消费的特殊性质,以文化消费面临的两大困境为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覆盖区域、产业两个层面,形成相互交织作用,从而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

“十四五”时期应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

新时期如何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助推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应基于文化消费的特殊性质,以文化消费面临的两大困境为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覆盖区域、产业两个层面,形成相互交织作用,从而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体系。

文化产业的规模扩张与结构优化,亟须搭乘科技变革的顺风车,以“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加强业态创新作为全新增长极,从供给侧推动文化消费提质升级。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培育新增长极拉动文化消费提质升级的重要节点,更是助推文化产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战略机遇期。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0%,相较于2014年的3.73%有较大提升,但仍与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相比较而言,“十三五”时期作为探索文化产业新常态发展的基础调整期,“十四五”时期将成为激发文化产业内生动力、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决定性阶段。

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的重要意义

文化消费是构成文化产业生产与再生产的最终环节,文化消费的增长必然成为刺激文化产品高质量生产的原动力,而文化产品供给质量的不断提升又能够倒逼文化消费提质升级,从而形成加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文化消费过程中,产品与服务只是载体,消费者更加关注其中蕴含的文化价值、精神满足和消费体验。因此,文化消费往往具备抽象性与层次性的特征。抽象性体现为文化消费产品与服务的符号特征以及消费者对符号进行自我解读传递的过程,也就是说,文化消费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消费者认知能力和兴趣品位的差异,同质化的文化产品供给必然无法满足追求个性化需求的文化消费领域,进而体现出文化消费的层次性。

“十四五”时期应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

鉴于文化产品与服务存在的特殊性,文化消费的增长无法一蹴而就,总是率先出现在某些具有经济、技术优势的点上,再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向其他关联点进行扩散,最后实现区域整体发展。文化消费增长包括消费规模的整体扩张和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两个层面,而增长极理论的概念又兼具地理性与经济性,这意味着文化消费增长极至少具有区域增长极和产业增长极双重内涵。在此理论依据与现实背景下,新时期识别和培育有助于提升文化消费的潜在增长极,通过涓滴效应、扩散效应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形成刺激文化消费增长的长效机制,具有助推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

江苏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的现实困境

“十三五”以来,江苏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呈现波动上升趋势,“文化畅通”和“精准惠民”两大工程初具成效。从统计数据来看,2018年江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绝对数值居全国第五位,人均文化消费占总支出比重仅次于上海、广州,排名全国第三,这反映出江苏居民文化消费意愿较强、文化生活丰富,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发展势头明显,但仍然存在两大突出困境。

困境一是文化消费日益明显的区域极化态势使得文化市场活力无法得到充分释放。一方面,城镇与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差异始终未得到有效缓解,2014-2018年,江苏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支出总体不及城镇居民的一半,在农村居民文化消费稳步增长的同时出现了瓶颈期,消费意识不足、消费结构单一、消费能力有限等因素依旧制约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建立国家消费试点城市的“原增长极”与其他发展滞后城市之间的文化消费水平依然存在明显差距,文化消费增长的先发地区并没有发挥对整个区域积极的溢出效应,省内各市文化消费水平呈现出明显的梯度分布。

困境二是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升级与现有文化产品低效供给之间难以匹配。一方面,文化市场中提供的低层次、同质化文化产品与服务存在严重供给过剩,而具有高端品质、独特创意和良好体验的高附加值文化产品与服务极度缺乏。另一方面,深度体验型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总体质量参差不齐,但都价格高昂,缺乏有效的购买力支撑。文化消费具有较高的收入弹性,明显受到当期收入水平的制约。自2018年以来受国内外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以及住房、医疗等领域的刚性需求挤压,江苏文化消费出现明显下降。技术变革带来的多样化、高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与同质化、低附加值和低体验度的文化产品供给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将成为制约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

“十四五”时期江苏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的路径选择

新时期如何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助推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应基于文化消费的特殊性质,以文化消费面临的两大困境为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覆盖区域、产业两个层面,形成相互交织作用,从而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体系。

从区域层面来看,江苏拉动文化消费应优选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核心城市与边缘城市之间的中小城市作为区域新增长极重要发力点。增长极对推动区域文化消费联动增长的作用发挥依赖于紧密的经济联系。新增长极在区域文化体系架构中起到了联系节点的作用,不仅能向上实现与核心城市的联系,更能通过信息、技术、创新的外部溢出,带动边缘城市文化市场的供给水平提升,激发居民文化消费意识,从而产生区域文化消费增长的连锁效应。“十三五”时期,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南京、苏州两地项目成效显著,省内三四线中小城市文化消费能力、文化市场活力都已展现出巨大潜力,其经济文化基础、文化产业规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相较于其他地区与核心城市的差距较小,且一定程度上已受到了核心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扩散效应影响,因此,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将更容易在这些地区实现因地制宜的推广,从而达到快速释放城市文化消费活力的效果,实现核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

从产业层面来看,文化产业的规模扩张与结构优化,亟须搭乘科技变革的顺风车,以“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加强业态创新作为全新增长极,从供给侧推动文化消费提质升级。文化消费需求的复杂性与多样化,意味着文化市场的多元细分与非标准化,结合5G技术高速率、低时延、万物互联的特性能够加速推动文化产品生产从“福特制”向“自媒体+高弹性”生产方式转变,构建起多平台、广互联、高效率的“从消费者到生产者,再由生产者到消费者”的网络闭环,满足人们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基于5G技术、移动互联网等带来的数字内容跨媒体传播,加强了文化IP内容的粉丝黏性、粉丝导流及文化版权的多产业链共生。业态创新作为产业层面的新增长极,既能通过科技创新力量推动文化产品创新及消费形式创新,实现高消费群体带动各消费阶层的示范作用,最终形成“棘轮效应”,引导文化消费增长;又可以提高文化企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引发企业经营模式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最终加快实现区域文化消费提质升级。

“十四五”时期应加快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极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